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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协会发布债务催收公约 超法律规定部分不得催收

发布时间:2018-03-30  所属栏目:行业动态  点击次数:3389  返回上页

互金协会发布债务催收公约 超法律规定部分不得催收

  3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明确了债务催收行为的正负面清单,设定了执行与惩戒机制。

  《催收自律公约》总共五章三十一条,适用于规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行为。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是指通过互联网借贷行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现债务逾期或违约时,为引导债务人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所开展的催告提醒服务。

  《催收自律公约》规定,债务催收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李东荣会长指出,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问题复杂严峻,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已成为行业发展当务之急。协会所有会员单位在开展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时,应当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催收自律公约》要求,发挥带头作用,为行业作出有益示范。

文章摘自: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