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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2018年上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8-07-26  所属栏目:纪检监察  点击次数:4408  返回上页

市纪委监委通报2018年上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725日上午,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付玉书通报2018年上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下为新闻发布内容:

  今年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党组织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审查调查、监督检查的重点,紧盯“七个有之”问题。上半年,全市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17个、处理15人。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以考责督责问责促履责,协助市委制定《黄石市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具体办法》,组织8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现场交办问题21条。协调市委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发现问题384条,移交问题线索21条。用好问责利器,问责党组织4个,党员领导干部33人。协助市委开展“宣教月”和“十进十建”活动,市委主要负责人先后2次研究部署“宣教月”工作,并带头讲廉政党课。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忏悔录、典型案件选编,启动“清廉黄石·纪法同行”大型文艺巡演,全市37000余人观看省纪委警示教育片,51448人参加“宣教月”知识测试。抓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完成任职类征求意见回复21156人次,提出暂缓(否决)意见26人次,完成评先评优征求意见回复2789人次。

  二、保持长抓韧劲,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紧盯重大节假日,坚决执纪问责不手软。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个、处理14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批次、49起、99人次,平均每月通报曝光2.17批次、8.17个问题、16.5人次。加强作风建设压力传导。完善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数据报送工作机制,坚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情况月通报制度,并在市纪委监委内外网公开。坚持作风问题“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监管者责任,对11名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干部进行了问责。

  三、坚持执纪执法力量下沉,严惩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认真抓好群众来信来访。规范信访举报件办理程序,开通信访举报热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实行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化解、带案下访。重拳整治群众身边“蝇贪”。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集中治理,紧盯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及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8个,处理1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期、13个、28人。

  四、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1-6月,市本级受理信访举报件542件次,同比上升4.8%。全市处置问题线索1479件,同比上升16.1%;立案726件,同比上升7.7%;处分党员干部702人,同比上升11.3%;累计依法留置23人,比去年同期“两规”人数高出229%,办理省监委指定管辖案件11件。查办了阳新县委原书记童金波“两面人”典型案件。指定西塞山区监委查处了全省城区首例留置案——湖北师范大学原辅导员项超违纪违法案件,仅用26天就办结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抓好追逃防逃工作。启动“天网2018”行动,制定《外逃风险评估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等专项行动,提请省纪委监委采取边控措施8次,实现外逃人员“零增长”。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9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690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49.4%;“第二种形态”处理603人次,占43.2%;“第三种形态”处理91人次,占6.5%;“第四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0.9%。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实行“一宣一通一批一析一讲一表”的“六个一”工作法,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宣布处分决定49人次,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变为“一堂课”。

  五、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护航“三大攻坚战”。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组织开展精准脱贫暗访督查活动,集中约谈单位26家,下发整改通知书21份;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先后查处了阳新县环保局党组原书记、局长冯金安等一批案件,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黄落地落实。深挖黑恶势力背后腐败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聚焦涉黑涉恶“三类重点”问题,健全完善双向移送反馈处置、联席研判会商、办理情况回告、提级审核等机制,查处问题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6人。

  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快人员融合。市县两级监委完成挂牌组建、人员转隶工作。全市划转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14个,实际转隶98人,接收检察院移交的案件线索778件。市纪委监委调整班子成员分工,设立16个内设机构,一线执纪执法人员编制数占总编制数84.2%。建好市监委临时办案场所,新办案技术大楼建设进展顺利。完善监督体系。明确4个执纪监督室对口联系7个县(市、区)、开发区、112家市级被监督单位,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2.9万人增加到改革后的7.5万人。积极构建巡察、派驻、监察监督等多层次监督体系,4个执纪监督室处置问题线索130件。高效运用调查措施。先后使用除“勘验检查”措施外的11项调查措施,审查调查时间比过去大大缩短。建立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与107家单位建立信息查询机制,先后开展信息查询1111人次。强化内控机制。实行信访受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 “四个环节”相对分离,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对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定性层层把关,确保权力有效监督制衡。

  七、坚定不移开展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积极推进新一轮巡察。对10家市直单位党组织进行新一轮政治体检,对大冶市、阳新县和西塞山区开展一轮提级式交叉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全覆盖监督质效。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全覆盖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制定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加强巡察机构内部管理,有效防范巡察风险。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的25家市直单位发现的招投标领域”“机构编制管理”“国有固定资产出租5项突出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直主管部门进行反馈,明确3家主管单位抓好督促整改。对15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在黄石日报、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开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向2017年第二轮、第三轮被巡察的11家单位反馈问题282个,整改253个,整改完成率89.7%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过硬铁军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明确领导班子政治、组织、能力、作风、廉洁建设等内容。强化干部队伍管理。举办各类培训18期,参训1501人次,组织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调训35人次。制定《黄石市纪委机关和派驻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做好干部招录、配备等工作,调整干部25名。从严监督管理干部队伍,完善保密、财务等制度3个。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立案4件,谈话函询2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3人,调出系统1人。

  下半年,全市各级纪检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为开启复兴黄石新征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全省重要区域性增长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本文摘自:黄石市纪委监委网站